【2月23日讯】2020年6月11日7时,杭州市萧山区接到群众报告,浦阳江进化镇新江村附近堤防发生滑移坍塌险情。经调查,为浦阳江萧山段堤防右岸(桩号PY5+600—PY5+728)往江中发生了滑移坍塌,事故主要原因:一是堤防保护范围外侧4.6米处,在航民上峰水泥公司场地内堆放有大面积的渣土(据测算,渣土堆放高出堤顶路面近13米,堆放面积约42亩,这是导致该段堤防出险的主要原因)。二是前期降雨,据浦阳监测站数据,6月1日至11日,险段所在区域平均降雨量约134毫米,堆放的渣土受大量雨水浸泡,造成自身失稳,并进一步冲击、挤压堤防,导致堤防滑移坍塌。
接到险情报告后,杭州市、萧山区高度重视,会同省级有关部门、萧山区人民政府部署应急处置工作;省、市、区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共同会商研究,萧山区政府迅速成立抢险领导小组,指挥应急抢险工作,组织对堤防险段内侧堆土卸载、外运,在原堤防内侧处抢筑堤防等工作,至6月14日下午2时,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部落实,确保度汛安全。
事后,萧山区纪委开展调查并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:杭州潮峰市政有限公司作为场地出租方,未对场地安全进行协调管理,除承担抢险及修复资金外,处以50万行政处罚罚款,负责人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罚金;区城管局作为渣土审批和监管部门、进化镇作为属地管理部门、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作为堤防管理单位,对相应责任人都做出行政记大过、诫勉谈话、政务警告等处理。
目前,各级政府、行业部门在强力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内的“四乱”问题的常态化监督的同时,管理和保护范围外的危及水利设施安全的“四乱”问题也不能忽视,该事故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。
一要强化法律法规宣贯。要加大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,尤其是对堤防沿线企事业和群众的宣传力度,增强防洪安全意识,视堤防安全为生命 。
二要加强巡查人员责任心。管理范围内要守土有责,管理范围外边界处也要强化巡查,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意识和安全敏感度。
三要举一反三,警钟长鸣。对主汛期发生干流堤防大范围滑移坍塌事故,安全责任非同小可。各地要以此案为训,充分认识“乱堆”等四乱问题的危害,涉及水利设施安全的绝无小事。
信息来源:厅河湖管理处